「臺灣客語寫作培訓營」簡章(北部場) 一、目的:為加強推行臺灣客語語文教育,擴大參與對象,及培養臺灣客語文 章寫作人才,特辦理「臺灣客語寫作培訓營」。將邀請學者專家針對寫作 技巧、題材選擇、創意思維等相關主題進行講習,透過課程講授及實際寫 作指導,培養臺灣客語的基礎寫作人才,拓展創作題材與表現形式的多樣 性。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承辦單位: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 四、研習時間:115年7月18日(星期六)至7月19日(星期日),共2天。 五、研習地點: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大樓HK-115教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號),詳細位置請參閱附件二、三。 六、報名日期:自115年6月8日(星期一)起至115年7月10日(星期五)截止。 本研習採網路報名,名額有限,額滿即不再受理。報名網址(表單): https://forms.gle/PosTuRfwDq4oQ7F57。 七、參加對象:已具備基礎之臺灣客語能力,且熟悉臺灣客語用字與拼音者優 先,經審查通過錄取者始得參加本培訓營。本培訓著重於寫作技巧增進, 非用字與拼音基礎教學課程。承辦單位將於確認報名資訊後以電子郵件通 知報到事宜。正取者若臨時因故無法出席,請務必於開課前5天以E-mail或 電話告知承辦人(聯絡電話詳簡章),以利依序遞補參訓,避免資源浪費。 考量本培訓活動名額有限,如已錄取者無故未參與培訓,將影響日後參加 相關培訓活動之錄取資格。 八、招收名額:每梯次正取人員30人,額滿即不再受理,後續由承辦單位以電 子郵件通知報到事宜。 九、研習費用:免費參加,含午餐(不含交通及住宿費)。 十、為配合課程規劃,參加者須於研習第2天,分享自身創作之文章並參與討 論,研習結束後一週內,須將修正後文章回傳主辦單位(E-mail: 2026ncuhkl@gmail.com)。 十一、參與研習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如附件一)。 十二、全程參加研習且填寫問卷者,將核發研習時數兩日共計12小時。 十三、聯絡方式: 承辦人:周先生 電話:03-4227151#33442 E-mail:2026ncuhkl@gmail.com 十四、研習課程表: 日期 時間 7/18(六) 7/19(日) 09:00 | 09:30 簽到 簽到 09:30 | 10:20 主題講座: 【客語作文常見錯誤用字同 作文改寫】 賴維凱老師 主題講座: 【《你个故事,做得用客話寫 出來》——毋使係作家,乜做 得寫出自家个客語人生】 黃美貞老師 10:30 | 11:20 11:30 | 12:20 12:20 | 13:30 午餐 13:30 | 14:20 主題講座: 【共下來寫客語短文】 劉醇鑫老師 【分組寫作指導】 黃美貞老師 請參與者分享自身之創作, 講師現場針對創作之盲點進 行梳理、問題解惑、提出意 見及創作方向引導。 14:30 | 15:20 15:30 | 16:20 16:20 | 16:30 問卷填寫/簽退 問卷填寫/簽退 十五、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請依研習時間至研習地點報到,並請攜帶環保餐具及環保杯。 由於本研習需進行書寫練習及創作,建議參加者自備平板或筆電, 主辦單位也會於研習現場提供稿紙。 (二)參加者如有呼吸道症狀,敬請佩戴口罩;如遇身體不適,建議取消 參與本次研習。 (三)上課教室如有異動,請以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四)本研習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承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 研習之權利,研習一切更動將以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十六、附件一: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 附件二:國立中央大學google map 附件三:國立中央大學校園導覽圖 附件1 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 立書人 因參加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臺灣客語寫作培訓營」, 為順暢作品後續之流通與利用,特簽署本協議書,內容如下: 立書人謹此同意: 一、參加本活動之影音、影像、著作、肖像權及任何相關之智慧財產權非專屬、 不限地域、不限時間、不限次數,授權教育部免費進行利用,本著作授權 事後不會被要求撤回,除商業性目的之外,不排除其他目的之利用。容許 利用之方式包括:重製、公開口述、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 散布,即一般常見如複製、發布、傳送、公開上網、提供下載、改編、發 展任何形式衍生品。立書人並同意教育部得在前述授權範圍之內,對第三 人進行本著作的提供,即本授權容許再轉授權,被授權人可以自己名義將 取得之權利轉授權予第三人,此再轉授權的容許亦為再授權的範圍之一, 例如在禁止商業使用的前提下,採「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授 權或其他相應的公眾授權條款,將作品向公眾進行釋出流通。 二、立書人就本活動所提供予教育部之著作,教育部得依據實際需要加以變更、 調整,並決定發行及公開之方式以及是否及如何標示立書人之姓名,此為 便利素材成為多人編輯的集合著作,或採編輯性專案釋出時,得簡化相關 標示;如未涉及著作人格之污衊,立書人同意不向教育部及經教育部再提 供本著作之第三人行使其著作人格權。 三、立書人保證本著作絕無侵害任何他人之著作權或任何其他權利之情事,並 保證其有權依據本協議書之規定,對教育部進行相關授權。 四、如因本協議書相關事宜有爭議需以訴訟處理時,立書人同意應以中華民國 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立書人: 身分證字號: - ■ ■ ■ ■(遮蓋後4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國立中央大學google map 附件2 交通資訊: 一、大眾運輸 (一)臺鐵:於臺鐵中壢站下車,前站出站後轉乘市區公車(桃園客運132、 中壢客運133)或計程車(車程20~30分鐘)抵達中央大學。 (二)高鐵:於高鐵桃園站下車,出站後於公車站8號月臺搭乘172、173市 區公車直達中央大學(約每半小時1班,車程15~20分鐘),或搭乘往 中壢方向公車(至市區公車總站轉搭往本校公車)抵達中央大學。 (三)國道客運:中壢有兩處主要上下車站和服務處,惟各家客運公司服務 或聯營據點不同,搭乘前請先行查閱。國道客運9025部分班次繞經中 央大學,請見國道客運9025路線圖及時刻表。 二、自行開車 (一)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中壢交流道(62公里)出口,往新屋方向行 駛,沿民族路至三民路右轉,中正路左轉,中大路左轉即可抵達中央 大學前門。(車程約5~10分鐘) (二)國道3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大溪交流道(62公里)出口,往中壢方 向行駛,轉台66線快速公路(往中壢、觀音方向),接國道1號(北上), 於62公里中壢交流道出口,往新屋方向行駛,沿民族路至三民路右轉, 中正路左轉,中大路左轉即可抵達中央大學前門。(車程約20分鐘)。 國立中央大學校園導覽圖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