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7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預防 疫病擴散,公告本市觀光旅館、一般旅館、民宿等旅宿業 及提供不特定人短暫休息、住宿處所之建築所有權人、管 理人、工作人員,應執行之防疫措施。」 |
---|
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健康與生活
附加檔案:31539057_11030162500.pdf (94.05 KB)
附加檔案:31539057_11030162500_ATT1.pdf (1004.02 KB)
說明: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2項規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變指揮中心109年12月30日肺中指字第1090032514號函及本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43次應變指揮中心會議決議事項等辦理。
二、截至110年1月4日全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已攀升至815例,鑒於國際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續擴大,為遏止疫情於社區中擴散蔓延,爰訂定旨揭公告,以
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感染之風險。
三、隨文檢附旨揭公告1份。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2項規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變指揮中心109年12月30日肺中指字第1090032514號函及本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43次應變指揮中心會議決議事項等辦理。
二、截至110年1月4日全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已攀升至815例,鑒於國際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續擴大,為遏止疫情於社區中擴散蔓延,爰訂定旨揭公告,以
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感染之風險。
三、隨文檢附旨揭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