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9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藝文競賽徵稿:左中一日生活微電影徵稿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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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左營高級中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藝文比賽辦法
左中一日生活微電影徵稿活動
左中一日生活微電影徵稿活動
- 目的:因應12年國教在自發、互動、共好的理念,透過視覺表達與溝通,啟迪學生藝術潛能和興趣,讓學生探索與感受校園環境中的人事物,透過實作、參與操作、提升自主學習與探索能力。校園微電影徵集係為鼓勵學生善用影音工具盡情揮灑創意,記錄校園生活、戶外學習點滴,並能關注周遭環境,表達自身感想,以培養觀察力、創造力與團隊合作的精神。
- 承辦單位:學務處。
- 參加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建議未來將報考相關科系的同學務必參加)。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共同合作,一件作品最多五人。
- 徵稿日期:即日起,收件至110年3月31日(三)放學前,將報名表(如附件)、影片光碟交至訓育組。
- 報名與影片光碟繳交地點:學務處訓育組。
- 主題:左中的一日生活
- 影片規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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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審方式:由校長、秘書、各處室主任評比。
- 評審標準:主題契合及故事內容(50%)、創意概念(25%)及視覺表現(25%)
- 獎勵辦法:
獎項 | 獎勵 | 隊數 |
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 | 1 |
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 | 1 |
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 | 1 |
- 注意事項:
- 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涉及色情裸露、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或不雅作品及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發現以上情節,承辦單位剔除參賽資格,不另通知。
- 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獎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
-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參加者同意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未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
- 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選委員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 以上活動辦法,主辦單位保留增加、修改與變更之權利。
報名回條110年3月31日(三)放學前送回學務處訓育組。逾期則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