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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內政部「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懶人包宣導資料
單位處室:教官室
消息類別:校內資訊,升學與獎助學金,家長資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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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0168號函辦理。
二、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為期4個月。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