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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以下簡稱專技轉任人 員)條例(以下簡稱專技轉任條例)業奉總統111年12月28日 華總一義字第11100110021號令修正公布
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校內資訊
附加檔案:高雄市政府 函.pdf (240.38 KB)
附加檔案:銓敘部 函.pdf (277.82 KB)
附加檔案:修正總說明.pdf (253.61 KB)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月30日部特二字第1125527381號函辦理。
二、依專技轉任條例第15條規定,除修正條文第8條及第9條增訂符合資深績優之專技轉任人員得放寬職系調任及放寬專技轉任人員取得簡任官等任用資格條件等規定,係自公布日施行,即於111年12月30日生效外,其餘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考試院定之。
三、檢附前開銓敘部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