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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人事室通傳】有關本市教育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代理教師聘期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校內資訊
說明:
一、為保障旨揭長期代理教師權益,111全學年或111學年度第2學期整學期聘任者聘期依實際到職日起聘,迄日調整延長至112年7月31日止;自112學年度起,代理教師聘期為全學年完整聘期。
二、倘代理教師係因編制內教師留職停薪或請假而聘任者,聘期應以編制內教師當次差假時間為準,並不得跨學年度聘任。中途聘任或提早離職者,前者聘期自實際到校日起,後者聘期至實際離職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