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113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專車搭乘(含新生)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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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教官室
消息類別:校內資訊,家長資訊專區,網路服務,新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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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高雄市立左營高中113學年度-1.pdf (122.1 KB)
113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專車搭乘說明:
不可抗力而由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課或休(退)學等,溢繳之車資於學期末
退回。但學生因自身原因未搭乘者,如請假、校外補習、在家自學、參加
蘋婆班、課外與社團活動、留校自習…等、以放棄權利論,為避免因個人
因素要求退費而造成其他學生搭車成本增加,學期初如已繳完費後,不再
受理因個人因素之退費申請,請同學登記前審慎評估、詳加考慮。經費管
理方式依據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96875A號「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
收取費用辦法」:採代收代辦、專帳管理方式辦理。
2. 交通車乘車期程(繳費)為整學期,各路線之交通車搭乘優先提供來回遠
程及雙程同學搭乘,所有路線管制人數(每車最多約42位搭乘)。如未滿42人
時可開放多餘空位給搭乘單程同學,單程車資為雙程車資8折收費。
3. 考量交通車成本及每位搭乘學生負擔,如每車搭乘人數約低於35人時致不
符成本,學校考量實際狀況,決定是否調高車資費用或協調車公司改採併
線方式行駛或停駛。
4. 車資費用繳納方式,由學校製作繳費單後,交由搭乘同學至四大超商、高
雄銀行繳款(請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繳費完成之同學,請妥善保存好繳費
單收據至教官室將統一通知領取乘車證。
5. 學校實施不定期乘車證查驗,請搭車同學務必攜帶乘車證上車,搭車同學
如遇查驗時請主動出示乘車證,勿拖延查驗影響發車時間 , 並且依照採取
固定座位乘坐 ,切勿自行更換.
6.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未【登記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的同學請勿搭乘交
通車,以免影響繳費乘車同學的權益。如遭查獲或經檢舉未購票乘車者,
除追繳車資外並依學生手冊-獎懲實施規定處分。
7. 搭乘交通車均依個人需求及自願,無強迫性之要求。交通車服務路線及管
理方式不全然符合個人需求,如未能配合,請勿登記搭乘。
8. 學生搭乘交通車如遇車輛故障及交通意外或因交通車過站不停、提早開車
等屬非學生個人所造成而無法搭車時:學生可立即時以電話向學校教官或
專車群組反應狀況,請學生搭計程車到校並跟司機領取。
9. 因前項原因造成遲到時,同學於到校時向教官室反應,由承辦教官協助處
理註消遲到登記。
10.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交通車車資收費計算(搭乘)期程:自開學日起
至休業式當日止,期間內之教學日(學生需到校日)。
11. 高一新生搭乘學生交通車,可依需求參考下列各車停靠站別, 填報日期
為113年7月11日(四)~7月25日(四),可於期間內完成提交,懇請配合以利
統計作業。(舊生若欲新增搭乘可同步於這時段再次填寫)
12. 各車次行駛路線暨停靠站,係參考112學年度第2學期資料暫定,對乘
車地點有任何問題可來電洽詢。
13.第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交通車行 駛路線、停靠站(時間)及收費(車
資),將依據實際登記搭乘人數而決定。確認後之搭乘學生名冊,將另行
公告於本校網頁及各專車群組。
十四、請同學及家長慎重考慮後若確定搭乘完成登記,懇請勿任意退乘,避免
造成作業困擾及車資虧損(退乘或調整 請務必配合繳費單製作完成前提出
申請)。
十五、教官室配合新生專車服務需求,將會在7月11日配合新生報到日於忠孝
樓玄關設立專車諮詢處攤位,歡迎有任何學生交通車問題都可來洽詢,教
官室專車承辦人呂校安,電話:07-5822010 #282 或07-5857055
- 本校交通車租約以全學年訂定之,費用採搭乘學生分攤制,依每學期各車
不可抗力而由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課或休(退)學等,溢繳之車資於學期末
退回。但學生因自身原因未搭乘者,如請假、校外補習、在家自學、參加
蘋婆班、課外與社團活動、留校自習…等、以放棄權利論,為避免因個人
因素要求退費而造成其他學生搭車成本增加,學期初如已繳完費後,不再
受理因個人因素之退費申請,請同學登記前審慎評估、詳加考慮。經費管
理方式依據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96875A號「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
收取費用辦法」:採代收代辦、專帳管理方式辦理。
2. 交通車乘車期程(繳費)為整學期,各路線之交通車搭乘優先提供來回遠
程及雙程同學搭乘,所有路線管制人數(每車最多約42位搭乘)。如未滿42人
時可開放多餘空位給搭乘單程同學,單程車資為雙程車資8折收費。
3. 考量交通車成本及每位搭乘學生負擔,如每車搭乘人數約低於35人時致不
符成本,學校考量實際狀況,決定是否調高車資費用或協調車公司改採併
線方式行駛或停駛。
4. 車資費用繳納方式,由學校製作繳費單後,交由搭乘同學至四大超商、高
雄銀行繳款(請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繳費完成之同學,請妥善保存好繳費
單收據至教官室將統一通知領取乘車證。
5. 學校實施不定期乘車證查驗,請搭車同學務必攜帶乘車證上車,搭車同學
如遇查驗時請主動出示乘車證,勿拖延查驗影響發車時間 , 並且依照採取
固定座位乘坐 ,切勿自行更換.
6.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未【登記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的同學請勿搭乘交
通車,以免影響繳費乘車同學的權益。如遭查獲或經檢舉未購票乘車者,
除追繳車資外並依學生手冊-獎懲實施規定處分。
7. 搭乘交通車均依個人需求及自願,無強迫性之要求。交通車服務路線及管
理方式不全然符合個人需求,如未能配合,請勿登記搭乘。
8. 學生搭乘交通車如遇車輛故障及交通意外或因交通車過站不停、提早開車
等屬非學生個人所造成而無法搭車時:學生可立即時以電話向學校教官或
專車群組反應狀況,請學生搭計程車到校並跟司機領取。
9. 因前項原因造成遲到時,同學於到校時向教官室反應,由承辦教官協助處
理註消遲到登記。
10.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交通車車資收費計算(搭乘)期程:自開學日起
至休業式當日止,期間內之教學日(學生需到校日)。
11. 高一新生搭乘學生交通車,可依需求參考下列各車停靠站別, 填報日期
為113年7月11日(四)~7月25日(四),可於期間內完成提交,懇請配合以利
統計作業。(舊生若欲新增搭乘可同步於這時段再次填寫)
12. 各車次行駛路線暨停靠站,係參考112學年度第2學期資料暫定,對乘
車地點有任何問題可來電洽詢。
13.第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交通車行 駛路線、停靠站(時間)及收費(車
資),將依據實際登記搭乘人數而決定。確認後之搭乘學生名冊,將另行
公告於本校網頁及各專車群組。
十四、請同學及家長慎重考慮後若確定搭乘完成登記,懇請勿任意退乘,避免
造成作業困擾及車資虧損(退乘或調整 請務必配合繳費單製作完成前提出
申請)。
十五、教官室配合新生專車服務需求,將會在7月11日配合新生報到日於忠孝
樓玄關設立專車諮詢處攤位,歡迎有任何學生交通車問題都可來洽詢,教
官室專車承辦人呂校安,電話:07-5822010 #282 或07-585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