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3 請同仁於年底前完成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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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輔導室
消息類別:校內資訊,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附件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規定、認定範圍及本局113年度檢核方式(來文通傳).pdf (236.46 KB)
附加檔案:(附件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規定、認定範圍及本局113年度檢核方式.odt (1.81 MB)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年9月27日來文, 教師及行政人員應於每年底前完成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示「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 包括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不含鐘點教師 、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會)計、 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來文請參考附件一)
輔導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