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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發現台灣草間彌生─2016年高雄市特教生藝術創作聯展
單位處室:輔導室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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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市「發現台灣草間彌生─2016年高雄市特教生藝術創作聯展」收件日期延長至105年7月29日,惠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05年4月8日高市教特字第10532047000號函諒達。
二、為啟發特殊教育學生之藝術才能,發展個人優勢能力,並藉此提升學生整體的能力發展。同時,透過整合社團與產業之合作,開拓學生生涯職場,以強化特殊教育學生之就業轉銜輔導,爰辦理旨揭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
四、參加對象: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身障類)。
五、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收件時間:參展作品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於105年7月29日(星期五)前,親送至本校教務處聯絡人鮮皓老師(電話: 07-3642007分機:113,電子信箱:a113@mail.nzsmr.kh.edu.tw),送件人員(教師部分)如遇上班時間准予公假課務自理。
(二)展出時間:預計於105年11月8日(星期二)至30日(星期三)展出,開幕時間另函通知。
(三)展出地點: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四)展出標準:
1、學生參加比賽得獎作品,列為優先展出作品。
2、作品數量如超過展出場地的容量,將依據專家審查意見列出作品參展順序。
六、作品規格:
(一)畫作部分:
1、形式不拘:水彩、蠟筆、油畫……等皆可。
2、作品必須裝框。(二)陶藝部分:
1、形式不拘:具象及抽象皆可。
2、作品必須經過窯燒及上色。
七、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金1200元及教育局獎狀乙幀。
(二)優等:獎金1000元及教育局獎狀乙幀。
(三)甲等:獎金800元及教育局獎狀乙幀。
(四)佳作:獎金600元及教育局獎狀乙幀。
(五)入選:教育局獎狀乙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