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4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6年「臺以青年交流活動」青年接待大使遴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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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18589784_10602166300_ATT1.doc (116.5 KB)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青年署)106年4月19日臺教青署學字第1062303930A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的與會語言為英語,辦理日期為本(106)年9月3日至9月10日,與會人員包含我國青年10名、以色列青年10名(以色列青年由以方遴選)。
三、本案參與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之青年:
(一)18-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青年:西元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具良好英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公共事務參與、志工/志願服務經驗、國際交流或國際接待等經驗。(三)獨立且自我負責、樂觀進取、具服務與國際交流熱忱者。
(四)具有主動積極與高度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青年署及隨團人員之指導,全程出席行前培訓,並可配合團體時間參與活動籌備與團體演練者。
(五)具備音樂、舞蹈技藝或其他可彰顯我國文化特色之各項才藝專長者尤佳。
四、青年署負擔青年接待大使參與之活動全程食宿、活動期間交通、旅遊平安保險、參訪點、活動體驗等費用(不含個人行動所衍生之費用)。
五、本案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5月19日(週五)下午5時截止,請至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線上填寫報名資訊並列印報名表,於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報名表與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紙本1式4份送達青年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國際交流科劉郁均小姐收。
六、報名詳情請參閱簡章與青年署官網(http://www.yda.gov.tw)或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
七、本案若有相關疑問,請洽青年署承辦人劉郁均小姐(電話:02-7736-5533、傳真:02-2356-6287)。
二、旨揭活動的與會語言為英語,辦理日期為本(106)年9月3日至9月10日,與會人員包含我國青年10名、以色列青年10名(以色列青年由以方遴選)。
三、本案參與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之青年:
(一)18-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青年:西元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具良好英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公共事務參與、志工/志願服務經驗、國際交流或國際接待等經驗。(三)獨立且自我負責、樂觀進取、具服務與國際交流熱忱者。
(四)具有主動積極與高度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青年署及隨團人員之指導,全程出席行前培訓,並可配合團體時間參與活動籌備與團體演練者。
(五)具備音樂、舞蹈技藝或其他可彰顯我國文化特色之各項才藝專長者尤佳。
四、青年署負擔青年接待大使參與之活動全程食宿、活動期間交通、旅遊平安保險、參訪點、活動體驗等費用(不含個人行動所衍生之費用)。
五、本案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5月19日(週五)下午5時截止,請至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線上填寫報名資訊並列印報名表,於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報名表與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紙本1式4份送達青年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國際交流科劉郁均小姐收。
六、報名詳情請參閱簡章與青年署官網(http://www.yda.gov.tw)或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
七、本案若有相關疑問,請洽青年署承辦人劉郁均小姐(電話:02-7736-5533、傳真:02-2356-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