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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助學金相關申請辦法
單位處室:教官室
消息類別:升學與獎助學金
「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助學金相關申請辦法
一、申請資格
  1.設籍高雄市家境清寒且就讀高雄市高中職之學生
  2.未接受其他單位持續性補助者
  3.學生各科及總平均成績及格者
二、補助方式:申請通過後,每人每學期補助1萬元
三、繳交文件:
  1.助學申請表、承諾書
  2.全家戶口名簿影本
  3.106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106年財產歸屬資料清單(以上兩資料請申請人
    攜帶身份證正本,前往各區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辦理)
  4.上學期成績單、獎狀及證照等文件
  5.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6.兩吋大頭照一張
四、注意事項:
  1.學生每學期需參與社區服務30小時(於助學單位服務至少10小時)
  2.服務時數證明需於每年6/1512/15截止日期前繳回助學單位
  3.必須參加助學單位提供之研習課程(一學年至少6小時)
  4.受助學生每學期必須參加助學單位舉辦之『相見歡』活動
※以上4點注意事項若未配合,則取消助學金續領資格
五、辦理時間:即日起至1071031日截止
六、承辦人:教官室黃先生(連絡電話:07-582-2010分機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