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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9
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檢送之提醒注意坊間「無卡分 期」銷售模式宣導資料
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活動與比賽,家長資訊專區
附加檔案:29081679_1090009320_ATT1.pdf (209.92 KB)
附加檔案:29081679_1090009320_ATT2.pdf (187.34 KB)
附加檔案:29081679_1090009320_ATT3.pdf (131.84 KB)
一、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8年11月19日「108年度第2次全國消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報」與會消保團體建議意見辦理。

二、現今有眾多網購平台、線上課程、手機通訊行等業者宣稱推出「無卡分期」服務(或有業者稱之「免卡分期」、「零卡分期」及「無卡後支付」等名稱),強調免財力證明、免年費、免綁信用卡,因此即便是信用不足、無固定工作及收入之學生及民眾,均可以低負擔輕鬆購物,故此支付方式於無卡族群蔚為盛行。

三、上述「無卡分期」,多係企業經營者為提升無力購買者之慾望,與民間資融公司合作,透過資金借貸或債權讓與之方式,讓消費者於購買後得以分期付款方式向民間資融公司繳款,因此,「無卡分期」可謂有消費借貸之實,惟企業經營者卻不一定於事前充分揭露提供融資服務之公司名稱、利息計算方式、手續費及違約金等資訊,若消費者疏於注意、盲目訂約,事後解約或未準時繳款時,常須付出高額代價,甚至傳出有學生疑似遭不當利誘而受騙之案例(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