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5 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0屆「志願服 務獎章」候選人推薦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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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活動與比賽
附加檔案:29531396_10932214000.pdf (100.75 KB)
一、中華民國第20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規定擇優推薦,其中「三等志願服務獎章」每單位至多可推薦2人。如有推薦,請於本(109)年5月1日(星期五)起至同年6月1日(星期一)止檢具候選人推薦表1式10份(含正本1份、影本9份),連同候選人相關資料1份(按頒授要點第九項第二點規定依序檢齊裝訂,免備函),掛號逕寄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該會將不受理,請依限報送,以免向隅。
二、「志願服務獎章」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應自90年1月22日起算至本(109)年4月30日止,並僅限於候選人在推薦單位之服務年資及時數。
二、「志願服務獎章」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應自90年1月22日起算至本(109)年4月30日止,並僅限於候選人在推薦單位之服務年資及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