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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轉知公立學校專任教師職前曾任文化機構專業人員,其職務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得按年採計提敘薪級,並受所聘職務等級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57.5 KB)
主旨:公立學校專任教師職前曾任文化機構專業人員,其職務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得按年採計提敘薪級,並受所聘職務等級最高年功薪之限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12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026333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