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8 有關專任合格教師借調至本局全時支援期間,該年資得否 併計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一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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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1090630-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101.55 KB)
說明:
一、有關專任合格教師借調至市府教育局全時支援期間,該年資得否併計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審認標準如下:
(一)有返校授課者:依據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下稱獎勵要點)第6點第6款規定,專任合格教師於服務期間借調或支援行政機關,仍返校授課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其借調或支援期間年資得採計辦理獎勵。
(二)具特殊任務且經核准免返校授課者:各校依獎勵要點先行審查年資是否得辦理獎勵,如有獎勵要點第6點第6款之情形,應檢具其商借期間仍實際從事教學工作或協助教學活動相關證明報局,由該局借調或支援單位認定該段年資得否採計辦理獎勵。
一、有關專任合格教師借調至市府教育局全時支援期間,該年資得否併計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審認標準如下:
(一)有返校授課者:依據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下稱獎勵要點)第6點第6款規定,專任合格教師於服務期間借調或支援行政機關,仍返校授課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其借調或支援期間年資得採計辦理獎勵。
(二)具特殊任務且經核准免返校授課者:各校依獎勵要點先行審查年資是否得辦理獎勵,如有獎勵要點第6點第6款之情形,應檢具其商借期間仍實際從事教學工作或協助教學活動相關證明報局,由該局借調或支援單位認定該段年資得否採計辦理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