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8 修正「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第2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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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教官室
消息類別:健康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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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第2條 一、有關「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第2條附表,經教育部會銜國防部及內政部109年6月10日修正發布,檢送相關公文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二、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10日臺教學(六)字第1090029010E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