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函轉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並自民國109年11月24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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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高雄市政府 書函.pdf (57.83 KB)
附加檔案:銓敘部 函.pdf (56.66 KB)
附加檔案: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 (123.29 KB)
附加檔案: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pdf (313.83 KB)
說明:
檢附「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之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
檢附「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之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