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5 「110年度環境教育補助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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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活動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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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推動環境教育補助辦法」辦理。
二、為推動環境教育,鼓勵本府機關、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市登記立案社區發展協會、本市民間非營利立案環境保護團體以體驗、實驗、實習、戶外學習及實作方式,辦理各項環境教育活動,經由教育深化環保意識和知能,進而以實際行動落實保護環境的行為,特依該補助辦法公告受理各界申請。
三、申請計畫規定略述如下(相關內容請逕自環保局網站查詢):
(一)環境教育活動
1、補助對象:本市轄內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2、補助類型:針對外部人員,以體驗、實驗、實習、戶外學習及實作方式進行環境教育增能或宣導活動。
3、補助額度:每案以3萬元為上限。
(二)環境教育人員訓練計畫
1、補助對象:本市環境教育機構。
2、補助類型: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研習)、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增能訓練。
3、補助額度:每案以10萬元為上限。
(三)環境教育計畫(4小時)
1、補助對象:本市所屬各級機關(含里辦公處)、高級中等(含)以下公私立學校(含幼兒園、本市登記立案社區發展協會及本市民間非營利立案環境保護團體。
2、補助類型:針對其內部人員,以體驗、實驗、實習、戶外學習及實作方式進行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3、補助額度:每案以2萬元為上限。
(四)主題計畫
1、環境教育偏鄉活動計畫
(1)補助對象:本市民間非營利立案環境保護團體、本市社區發展協會及本市大專院校。
(2)補助類型:1.於本市偏鄉地區辦理環境教育活動,對當地民眾進行環境教育相關活動或課程;2.邀請民眾、市民前往偏鄉參與環境教育相關活動。
(3)補助額度:每案以4萬元為上限。
2、新住民環境教育培訓計畫
(1)補助對象:補助本市新住民團體、本市民間非營利立案環境保護團體、本市大專院校。
(2)補助類型:針對本市新住民進環境教育課程、實作、種子培訓。
(3)補助額度:每案以4萬元為上限。
(五)推動環境教育
1、補助對象:補助本市轄區政府機關(構)及各級學校,並須參加當年度國家環境教育獎或知識競賽等項目。
2、補助類型:辦理其他特色活動及配合環境節日辦理相關環境教育活動,且符合當年度環境教育主題,提升全民參與環境教育活動;以本市環境教育主題計畫,辦理相關環境教育活動;編制或新增環境教育教材/教案(包含軟硬體設備汰換)。
3、補助額度:每案以6萬元為上限。
四、相關程序如下:
(一)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s://www.ksepb.gov.tw/)最新消息/110年度環境教育補助計畫下載。
(二)檢具申請補助公文、環境教育計畫書(含計畫申請表、計畫書內容要項、經費申請表)、登記立案證明書影本,並將附件中封面格式黏貼於信封封面以掛號郵寄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
(三)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3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
(五)核銷期程:計畫執行結束後30日內(最晚於110年11月15日前),逾期者,一律撤銷補助。
五、檢附本案申請須知,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李信褘先生(07-7355062)或鄭伊利小姐(7351500#2519)。
一、依據「高雄市推動環境教育補助辦法」辦理。
二、為推動環境教育,鼓勵本府機關、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市登記立案社區發展協會、本市民間非營利立案環境保護團體以體驗、實驗、實習、戶外學習及實作方式,辦理各項環境教育活動,經由教育深化環保意識和知能,進而以實際行動落實保護環境的行為,特依該補助辦法公告受理各界申請。
三、申請計畫規定略述如下(相關內容請逕自環保局網站查詢):
(一)環境教育活動
1、補助對象:本市轄內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2、補助類型:針對外部人員,以體驗、實驗、實習、戶外學習及實作方式進行環境教育增能或宣導活動。
3、補助額度:每案以3萬元為上限。
(二)環境教育人員訓練計畫
1、補助對象:本市環境教育機構。
2、補助類型: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研習)、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增能訓練。
3、補助額度:每案以10萬元為上限。
(三)環境教育計畫(4小時)
1、補助對象:本市所屬各級機關(含里辦公處)、高級中等(含)以下公私立學校(含幼兒園、本市登記立案社區發展協會及本市民間非營利立案環境保護團體。
2、補助類型:針對其內部人員,以體驗、實驗、實習、戶外學習及實作方式進行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3、補助額度:每案以2萬元為上限。
(四)主題計畫
1、環境教育偏鄉活動計畫
(1)補助對象:本市民間非營利立案環境保護團體、本市社區發展協會及本市大專院校。
(2)補助類型:1.於本市偏鄉地區辦理環境教育活動,對當地民眾進行環境教育相關活動或課程;2.邀請民眾、市民前往偏鄉參與環境教育相關活動。
(3)補助額度:每案以4萬元為上限。
2、新住民環境教育培訓計畫
(1)補助對象:補助本市新住民團體、本市民間非營利立案環境保護團體、本市大專院校。
(2)補助類型:針對本市新住民進環境教育課程、實作、種子培訓。
(3)補助額度:每案以4萬元為上限。
(五)推動環境教育
1、補助對象:補助本市轄區政府機關(構)及各級學校,並須參加當年度國家環境教育獎或知識競賽等項目。
2、補助類型:辦理其他特色活動及配合環境節日辦理相關環境教育活動,且符合當年度環境教育主題,提升全民參與環境教育活動;以本市環境教育主題計畫,辦理相關環境教育活動;編制或新增環境教育教材/教案(包含軟硬體設備汰換)。
3、補助額度:每案以6萬元為上限。
四、相關程序如下:
(一)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s://www.ksepb.gov.tw/)最新消息/110年度環境教育補助計畫下載。
(二)檢具申請補助公文、環境教育計畫書(含計畫申請表、計畫書內容要項、經費申請表)、登記立案證明書影本,並將附件中封面格式黏貼於信封封面以掛號郵寄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
(三)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3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
(五)核銷期程:計畫執行結束後30日內(最晚於110年11月15日前),逾期者,一律撤銷補助。
五、檢附本案申請須知,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李信褘先生(07-7355062)或鄭伊利小姐(735150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