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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期中考考試規定(學生手冊P14)與期中考申請補考注意事項(學生手冊P10),請同學務必留意
單位處室:教務處
消息類別:校內資訊,家長資訊專區
(一)期中考考試規定 (學生手冊P14)
  (1) 穿著制服或運動服,攜帶證件。
  (2) 鐘響前應將個人課桌椅抽屜完全淨空。
  (3) 考試開始逾時15分鐘不得入場。
  (4) 考試開始40分鐘內不得離場。
  (5) 考畢繳卷後,務必離開試場大樓,
  (6) 不可在走廊、廁所逗留喧嘩。
(二)期中考申請補考注意事項 (學生手冊P10)
  (1) 學生確診者,依「病假」規定辦理。
  (2) 病假未住院者,須持醫院診斷書,註明「宜家中休養」,依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非診所,故診所診斷書不能作為申請補考之證明文件。
  (3) 病假或突發之重大事故,應先行於當日上午8:15以前電話告知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