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現在位置:首頁最新消息
2018/12/12
轉知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4條修正條文,請參閱。
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行政院令-1071207.pdf (288.23 KB)
附加檔案:第三條 、第四條修正條文.pdf (103.75 KB)
附加檔案:第三條、第四條修正總說明.pdf (78.85 KB)
主旨: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4條,業經行政院於107年12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7005791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7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579191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