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1 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後駕車之決心,請同仁切勿酒駕,若有違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考績及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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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1080226-銓敘部部法二字第10847466971號書函.pdf (125.43 KB)
附加檔案: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pdf (164.76 KB)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後駕車之決心,請各機關加強宣導公務人員勿酒駕,若有違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予以考績及懲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8年2月26日部法二字第1084746697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銓敘部書函影本1份,另檢附行政院102年7月16日訂定之「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1
份,併請參考。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8年2月26日部法二字第1084746697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銓敘部書函影本1份,另檢附行政院102年7月16日訂定之「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1
份,併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