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1 重申本府教育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應親自簽到(退),即日起如有違者「記過1次」處分,俾維護公務員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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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8年5月10日高市教人字第10833216900號函.pdf (97.1 KB)
附加檔案: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員工差勤管理要點-102年10月28日高市府人考字第10231084500號函修訂.pdf (781.36 KB)
附加檔案: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高雄市政府100年2月21日高市府四維人考字第1000016090號函訂頒.pdf (96.64 KB)
主旨:重申本府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應親自簽到(退),即日起如有違者依說明三懲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08年4月30日108年第一次廉政會報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茲就本市現行差勤管理及獎懲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員工差勤管理要點第6點規定,上班、下班或加班簽到退,如有代簽之情事,除本人以曠職論外,代簽者,亦應依規定議處。
(二)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第6點規定略以,言行不檢,有損公務員形象、機關或他人聲譽,情節較重者,記過。
三、邇來迭有代簽到(退)情事,為維護辦公紀律,明定旨揭人員如有是類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委託簽到(退)及代理簽到(退)人員均依上開獎懲標準表予以「記過1次」處分,俾維護公務員形象。
四、本校以刷卡代替簽到退,如有代刷之情事,除本人以曠職論外,代刷者,亦應依規定議處。
說明: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08年4月30日108年第一次廉政會報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茲就本市現行差勤管理及獎懲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員工差勤管理要點第6點規定,上班、下班或加班簽到退,如有代簽之情事,除本人以曠職論外,代簽者,亦應依規定議處。
(二)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第6點規定略以,言行不檢,有損公務員形象、機關或他人聲譽,情節較重者,記過。
三、邇來迭有代簽到(退)情事,為維護辦公紀律,明定旨揭人員如有是類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委託簽到(退)及代理簽到(退)人員均依上開獎懲標準表予以「記過1次」處分,俾維護公務員形象。
四、本校以刷卡代替簽到退,如有代刷之情事,除本人以曠職論外,代刷者,亦應依規定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