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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
轉知有關公教人員得否就同一子女分別申領「子女教育補助」 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 之助學金一案,請查照。
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1090623高雄市政府 書函.pdf (56.75 KB)
說明:
一、原民會109年5月18日書函以,依獎助原住民學生要點發給之助學金【含一般助學金及(中)低收入戶助學金】要求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達一定門檻,且各大專校院係就有限名額擇優核發,係屬「獎學金」性質。公教人員子女已申領旨揭實施要點助學金者,得依前開子女教育補助表規定請領子女教育補助。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發文日前已依相關函文准駁之處分,相對人未於法定救濟期間提起救濟而確定,或已經行政救濟程序而確定者,不受本函影響;未確定之案件(例如:尚未申請、已申請但機關尚未准駁、尚在行政救濟期間內、已提起行政救濟尚未確定之案件)依本函辦理。
三、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6月23日總處給字第1090035729號函辦理。
四、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上開函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