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7 112學年度獎學金「古願慈善會『向上一路』清寒高中職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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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教官室
消息類別:升學與獎助學金
附加檔案:附件1_112學年度「古願慈善會『向上一路』清寒高中職學生獎學金」增列名額及申請條件公告_20231016104747_.pdf (107.26 KB)
附加檔案:附件2_112學年「古願慈善會『向上一路』清寒高中職學生獎學金」申請表_20231016103348_.odt (16.4 KB)
附加檔案:附件5_1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必附)_20231013153856_.pdf (89.2 KB)
附加檔案:條件.pdf (102.5 KB)
112學年度獎學金「古願慈善會『向上一路』清寒高中職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一)111 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 80 分以上。無德行成績 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簡述 8 個字,僅取前 8 字)。 (二)111 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 80 分以 上。 (三)111 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 70 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 近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 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 (四 )家境清寒(須檢附證明文件)。
申請日期:112年11 月1 日止。
請本校欲申請之學生,請於11月1日前備齊資料,洽教官室萬教官辦理。
申請資格:(一)111 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 80 分以上。無德行成績 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簡述 8 個字,僅取前 8 字)。 (二)111 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 80 分以 上。 (三)111 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 70 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 近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 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 (四 )家境清寒(須檢附證明文件)。
申請日期:112年11 月1 日止。
請本校欲申請之學生,請於11月1日前備齊資料,洽教官室萬教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