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榜單詳如附件。
二、請錄取之學生於7月24日下午3:30-7:00,攜帶相關證件至進修部辦公室辦理 報到,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攜帶證件: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正本。
三、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義,得提出成績複查申請,申請方式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