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2/11 有關教育部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支領定期性給付之領受人,因擬申請退休(職、伍)人員之遺屬年金,選擇放棄本人原支領之定期性給付相關執行事項,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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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1080121-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080005209A號函.pdf (109.83 KB)
附加檔案: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放棄本人應領定期性給付申請書.odt (6.91 KB)
主旨:有關教育部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支領定期性給付之領受人,因擬申請退休(職、伍)人員之遺屬年金,選擇放棄本人原支領之定期性給付相關執行事項,規定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005209A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005209A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